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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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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whlee75
http://www.nhi.gov.tw/epaper/ItemDetail.aspx?DataID=2889&IsWebData=0&ItemTypeID=7&PapersID=246&PicID

‘補充保險費的費率,依照二代健保法修正案規定為2 %,且計算金額上限為1,000 萬元,也就是超過1,000萬元時,以 1,000 萬元來計算,不再往上加’

這就是我說的
大老闆隨便都億來億去
偏偏就訂個一千萬的天花板



健保級距上限也是一樣,只有182,000
不用大老闆,小公司老闆所得隨便也遠遠超過這個金額
     
      
舊 2017-12-11, 08:45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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