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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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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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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傳說
既然法官也無法避免個人好惡
你拿來指責鄉民就不對了!!!

請問
所謂最嚴重情節的標準在那裡?
所謂可教化的標準又在那裡?
拿出來說服普羅大眾啊!!!


沒什麼不對,只是你沒搞懂。

我前面講的法官依據刑法57條,是法官必須遵守的法律規定,亦即是法官在量刑時必須依刑法57條各款規定去考量。
但是對鄉民來講,鄉民根本不看刑法57條,而是單純只看個人好惡的,也就是說不管該條各款的情形如何,鄉民們直接以個人主觀去決定刑度。
兩者之間當然有差別。
舊 2017-12-10, 11:36 PM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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