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Dz6810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6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18
我也認為那種上萬元的罕見藥與器材,
建保不應該給付,
那種價錢代表還不普及,
廠商還想從售價攤回開發成本.

即然還不成熟,
就留給覺得命很值錢的人去享用,
健保負擔一般已成熟的藥與器材.
舊 2017-12-10, 05:52 P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z681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