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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達最嚴重情節 男燒死女友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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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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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引用:
作者
傳說
你把網友針對個案的評論擴大解釋套用到所有殺人案上
根本就是在玩文字遊戲!!!
我一開始就是針對開欄網友的意見說明,並舉其他案例,並不單指本案而已。
你又何必質疑我?
而且你的觀念其實也有問題,你一開始質疑:
遇到死刑就跟看到屎一樣
寧願當民眾是瞎子也不判死刑....
什麼叫遇到死刑?
死刑只是法定刑的選擇之一,我國既沒有唯一死刑之罪,也就沒有什麼案件是一定得判死刑的,所以你的遇到死刑是何意??
如果不是你的心裡有認定在部份案件中應該是唯一死刑,那麼又哪來的「遇到死刑」一詞?
2017-12-10, 01:24 AM #
92
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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