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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你把網友針對個案的評論擴大解釋套用到所有殺人案上
根本就是在玩文字遊戲!!!

引用:
作者惡蟲
不需要明確說出到一字不差。
比較明顯的如下:



刑法271條殺人罪的構成要件,就是要主觀故意,客觀上殺人的行為加上被害人死亡的結果,而該網友則認為這樣已經是最嚴重的情節,並顯然不贊同死刑以外的刑罰。

其他網友也是,雖然沒有明說,但是如果真的是能夠接受殺人罪不判死刑的話,這篇哪來那麼多人在罵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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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7-12-09, 06:35 PM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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