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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諷刺一下這麼諷刺的判決又有什麼關係?

我不也是一個簡單道理分三次寫同樣的東西?

"蓄意殺了人," 這是最簡短的.

太短聽起來就不太重要了~ 拉長一點.

"窮凶惡極對女孩子丟汽油把人活生生慘叫中燒到死," 有畫面了嗎?

聽起來有沒有比較有感覺了?
     
      
舊 2017-12-08, 11:04 A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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