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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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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4
引用:
作者s2588s
依此類推燒死髮冠情節也應未達最重

搞不好還能積陰德呢..


不用法官,撞死律師就已經是最嚴重的情節了!
連律師公會都會行文禁止幫他辯護⋯⋯
懂了吧!在台灣,只有法律從業人員才是人,其他人只能⋯⋯作功德!
舊 2017-12-07, 07:36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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