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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酒駕 未來拒酒測18萬元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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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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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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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跳海人
警察應該只能做扣車,法棺才能做出沒收的判決 (如果有錯,請鞭小力一點..)
但扣車要負擔的保管成本太大,警察不一定會願意做
新聞 (
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ml#.WiYDPVWWa70
)
雖說如此,實際上酒駕當下就能做扣車,我支持只要酒駕就先扣車並吊銷駕照,無照駕駛者即需入監半年以上
現在一堆公務機關都有單一窗口,為什麼平均薪水最高的公務員"法官"不能有酒駕單一窗口。
這種無爭議案件,速審速決,五分鐘就可以裁定沒收結案。
SOP:酒駕立刻移送法院酒駕單一窗口
以上作法保證沒有保管成本太大問題,拍賣所得也保證足夠付法官、員警加班費、場地費以及拖吊費用。唯一缺點,民代會在法院續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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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2017-12-05, 10:55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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