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1010000
最近才知道環保署的計算方式...
PM10、PM2.5移動平均值計算方式:0.5 × 前12小時平均 + 0.5 × 前4小時平均 (前4小時2筆有效,前12小時6筆有效)
有看到重點嗎?
「前12小時平均、前4小時平均」
所以現在看到的不是即時數據
而是至少4小時前的數據...
難怪有時覺得數據很怪
明明下雨,應該要變好的
卻還是品質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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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排廢氣的廠商都知道,環保署定點監測器就是用上面的公式計算有一定時間的誤差,偷排幾個小時在關閉,等環保署監測器警示了,廠商早已經關閉,到現場剛好查無證據。
至於pm2.5的儀器,幾千元的,現在已經很多可以做到一分鐘更新好幾筆資料,故意產生污染去測試,都可以在一分鐘之內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