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lee
這個市場並不是你想得這麼簡單
我有個親戚,中年單身大夜班保全
他現在也是租頂樓加蓋分隔的房間
他薪水有三萬,不用養家
聽他說,不是不想多花兩三千租品質好一點的房子住
而是品質越好,房東就很會挑,因為不愁租不出去
他嘗試過在新北找八千到一萬元左右的套房
房東還問他要名片,聽到他做保全,中年單身..根本就不想租給他
房東最愛租給公務員,不用擔心房客隨時失業,不然就是職業相對隱定
對他來說,哪有時間慢慢找房子
這類品質差的,房東通常沒啥要求,給了押金及一個月租金,簡單簽個約就馬上入住
尤其是打零工,擺地攤...總之是給沒有正職的人一個選擇
所以我才認為警員不管再省,也不應租違建的地方來住
問題是,這類結構性的惡性循環,並不是完全由房東和住客負全責
倘若政府全力掃蕩或拆除,很多賺22K租不起的人怎麼辦,全部做街友嗎?
鄰近的香港也有同樣問題,看報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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