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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多起判決:台灣電子煙業者勝訴 合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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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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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525
引用:
作者
a9607
如果覺得某家商店的那些香皂精油蠟燭的味道不能忍受,
我們可以選擇不去啊?!
怎麼變成因為某家商店有精油的味道,
所以其他人得接受電子煙的煙霧?
邏輯上不是這樣的,兩者都可以選擇說不的不是嗎?
那些拒絕二手菸的,也可以選擇離二手菸遠點啊?
吸菸者也沒有拿繩索捆住他們,不是嗎?
2017-11-19, 09:1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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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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