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高等法院多起判決:台灣電子煙業者勝訴 合法經營
瀏覽單個文章
a9607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253
引用:
作者
柳彎刀
不喜歡被電煙薰的人,怎麼不背一個大垃圾桶
然後衝進誠品,把那些更薰更毒更不能吃的香皂精油蠟燭
全部打包,丟進垃圾桶?看看那些客人員工,會不會感謝你?
如果覺得某家商店的那些香皂精油蠟燭的味道不能忍受,
我們可以選擇不去啊
?!
怎麼變成因為某家商店有精油的味道,
所以其他人得接受電子煙的煙霧?
邏輯上不是這樣的,兩者都可以選擇說不的不是嗎?
__________________
超準的星座分析!
2017-11-18, 08:15 PM #
72
a9607
瀏覽公開訊息
查詢a9607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a9607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