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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多起判決:台灣電子煙業者勝訴 合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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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7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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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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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彎刀
不喜歡被電煙薰的人,怎麼不背一個大垃圾桶
然後衝進誠品,把那些更薰更毒更不能吃的香皂精油蠟燭
全部打包,丟進垃圾桶?看看那些客人員工,會不會感謝你?
其實我是覺得啦⋯⋯
每個人都有說 不 的權利,既然對方不喜歡電子煙的煙霧,何必硬要人家接受造成對立?
說實在只會讓人觀感更不好而已
反對污名化的同時,也要尊重別人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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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VAPOR !!!
2017-11-18, 07:2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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