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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eJa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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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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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傳說
我被電子煙燻過二次
味道都不喜歡
應該有資格發言吧?

電子煙再健康、再安全
既然它作為香煙的替代品
就應該受到相同的管制!
喜歡吸煙是你的事
但是沒有資格強迫我一起吸!!!


你有資格評論

推行電子煙最大好處
就是能減少抽紙菸人口
假設尼古丁嗜癮性人口不減
你喜歡聞紙菸的臭味
還是電子煙的霧氣
紙菸的二手菸=臭+危害健康
電子煙的霧氣=不喜歡
我知道你的答案
你就繼續吸二手煙吧
聰明人會選後者吧

我在前面就說了
開放電子煙要有配套措施
其中之一就是,限制吸食地點,納入菸害防制法管理
是沒有人可以強迫你一起吸
也別把權益無限上綱

推行電子煙配套措施,這是VAPE族群都有的基本共識
不建議沒抽過紙菸的人使用
不贊成未成年、孕婦使用
納入菸害防制限制吸食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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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7-11-17, 02:44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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