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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s668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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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norlax
有沒有鞭刑我覺得不重要,

到是什麼時候,法條改成,酒駕傷人依殺人未遂,撞死人依殺人罪等論處時,累犯一定馬上減少

然後把罰款改掉吧?這是給有錢人巧門,全改成超標需拘留三天,每再犯一次加一倍無上限,會有很多人戒酒的。


應該增加酒精稅
讓酒貴到喝不起,不就得了
跟菸草稅一樣,還可以補助健保
舊 2017-11-17, 11:00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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