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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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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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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柳彎刀
高等法院多起判決:台灣電子煙業者勝訴 合法經營
http://0rz.tw/sWl7R
資料統整: 台灣電子煙產業發展協會 & 沃德維普企業社 & 浮士德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11月16日
昨(15號)日,各大媒體不斷露出「電子煙專賣店只能罰三千」的新聞標題,台灣電子煙產業發展協會非常痛心台灣政府如此抹黑且壓迫新創產業在台發展機會,在中華民國106年,台灣電子煙合法業者與政府單位針對菸害防制法有多起訴訟,最終判決為「台灣電子煙業者勝訴」。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台灣電子煙業者勝訴
依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106簡上19、106簡上21,106簡上30、106簡上31,四份判決書指出,台灣合法電子煙業者「浮士德有限公司」以及「南邦國際有限公司(沃德維普企業社)」與台南市政府進行菸害防制法訴訟,參起由台南市政府上訴電子煙業者(106簡上19、106簡上21、106簡上31),最終高院判決,上訴駁回,上訴...



法院怎麼判決我是沒有意見 ....畢竟抽菸不抽菸是個人的自由。

但是引用碩士論文這點讓我想笑了 ...... 碩士論文真有這麼專業 ?
舊 2017-11-16, 05:41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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