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_akemi
我這麼說吧...一直翻舊帳沒什麼意義。
登輝伯亂改交通規則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就像我始終認為開放高架橋下可以左轉是很蠢的決定...
以前的交通與現在不一樣,是不爭的事實,速度更快、更危險也是事實。
但兩段式左轉有比較安全嗎?見仁見智。
那回歸到更早的問題,為什麼內側禁行機車?
當初禁行的條件或理由消滅了嗎?還是更加惡化更加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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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輝伯當初在台北市實行禁行機車的規定的目的是要機車讓路給公車走,
加強公車的吸引力。
後來發現爽到的都是轎車,只好包裝成為了機車安全。
那機車要左轉怎麼辦?
於是就跟日本抄來待轉規定。
但日本的待轉是50cc以下跟自行車,而且也不是到處都要待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