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剛蛋
我個人其實他媽的超級討厭同...
不行 講出來怕會被砲
雖然在這的機會比其他地方低很多
現在已經搞得不支持就好像不夠潮 有錯 有歧視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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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 是嗎?
講出來又不會被砲
這邊水準比很多論壇都高很多了
現在台灣人對於所謂民主自由的認識其實還是很淺薄
很多人指出所謂歧視 搞不好他們自己都不清楚歧視的事實是來自於哪裡
你要是想說你 討厭同性戀
我可以很清楚的告訴你 那叫做你個人的喜好
不叫做歧視
除非你這樣說
-------以下句子為舉出範例之用------------
該死的同性戀 整天搞來搞去 散播愛滋 降低生育率 每個都是男不男 女不女 的 死人妖
---------以上句型為示範之用--------------
我相信這就是毫無疑慮的歧視了
因為不是每個同性戀都是過著這樣的生活 給一個人貼上莫須有的標籤只因為他的天生因素
在我看來這就是純粹的歧視
至於為什麼我會說台灣人對於所謂民主的認識還是很淺薄
很簡單
假設我跟你在同一家公司同一個部門上班
你說你 「討厭同性戀」
你對面的同事說 「不排斥同性戀」
你旁邊的同事說 「他喜歡同性戀」
你後面的同事說 「我就是同性戀」
很多人的觀念裡面 會馬上把這四個人分作四個派系
但是他們在業務上還是同樣操作啊
他們搞不好下了班一樣還是去唱歌喝酒
也不會為了 同性戀 這個議題弄到決裂要打死打活的
但是如果這個狀況放到現實中
很多狂熱份子的態度就是
「如果你不支持我去反對同性戀,那麼你也是他們的一份子!」
台灣在民主表達上面 幾乎一直都是停留在 非黑即白 的態度上
很少有第三方 或是中間立場的表述
如果你是XX黨的 那麼你就應該支持XX法案
沒有想過可能在 OO黨當中 也有人會支持 XX法案的
稍微有一點扯遠了
回到同性戀的問題上面
我個人不喜歡同性戀 但是也不會阻止這樣的關係發生
因為我有家人也是有這樣的關係存在著
我不會因為這樣就放棄保護我的家人
這樣會矛盾嗎?其實也不盡然
因為我的確是不喜歡同性戀 但是我保護的是我的家人 我愛我的家人 但是性取向不是我能決定的
與其阻止過得快樂 不如製造幸福
而幸福不會只存在傳統異性戀家庭中
事實上很多家暴之類的案例也是異性戀家庭發生的
所以要不要把異性戀家庭打成異類?
像這樣的概念我不期望台灣能很快接受,但是至少能學習著去了解這樣的概念
如果今天XX法案是對社會有益的 那麼不分黨派就應該支持
但是現在很多時候台灣政壇往往都是意氣之爭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