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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79
像歐洲那些國家比較神奇的是異性同居人也想爭取適用已婚者的權利,他們政府人民也傾向認可

這就有點莫名奇妙了。可以結婚不結,想享受不結婚的自由,又捨不得結婚的好處⋯⋯不過只要他們高興,好像也沒什麼不可以。記得龍紋身的女孩的作者死去,同居人就和其家人打財產繼承官司

https://www.google.com.tw/amp/s/www...mparticle/29947
舊 2017-11-02, 08:45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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