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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一個身邊朋友的故事。
有一朋友國中畢業後就去當學徒,金屬外表粉體塗料之類的加工。
與老闆在廠房同住生活,一樓是工作地方。樓上二、三樓是他們自用住的。老闆也沒結婚。 把我朋友當自已的兒子一般。都一起工作生活十多年快二十年了吧。
有一次老闆車禍住院近約一個星期,我朋友白天一樣工作,下班後則是在醫院顧老闆到天亮在去工作,也沒回去住的地方,而且還買三餐。
老闆的弟弟和姊姊是有來醫院看啦,但是就看一下就離開了那樣。
像我朋友說他房間的電視壞了,要換新的。 就買二台,順便老闆房間的也換。
他們只有一台貨車,我朋友就買一台休旅車。也都沒有在分是誰的,誰要開就開。
老闆有特殊疾病癲癇之類的,不能碰到酒精。那天去別人家有人煮燒酒雞。
他就想說很餓吃一塊雞肉沒喝湯應該沒關係。 吃完一個人在客廳看電視其他人以為睡著了。
怎麼睡那麼怪就叫他。 結果叫不會動了,就119送醫院。 我過去醫院時我朋友跟我說,照電腦斷層醫師說。腦部有些壞死了,要做最壞的打算。
隔二天往生了,大家都知道我們台灣的喪禮習俗過程繁瑣,出殯的前一天晚上要誦經法會約二個小時(姊姊弟弟也沒來),也都是我朋友一個人當兒子輩在跪叩。當然捧斗也是他。整個走完全程。
連火化完要入塔擲杯,姊弟也都沒看到人。
重點來了。要處理遺產的時侯。姊姊弟弟就冒出來了。還隨同一個不知道是啥小的好像是律師之類的,結果除了我朋友房間的東西以外。其餘全部他們分掉。
一台休旅車約一百萬,我朋友出的錢。但是登記名下是公司的沒辨法。 還有一堆講不完。現在想到有點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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