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到道奇,不像首戰和G2那麼熱和乾,涼快許多就跟這兩天台北的溫度差不多,比賽快結束甚至有些冷
上次看到在G2 後寫的
這篇前面段落用溫度去分析全壘打球飛行距離的影響乍看下還蠻有道理,但打完休士頓三場後卻發現完全不是這麼回事
根據知名棒球物理學家奈森(Alan Nathan)的研究,平均而言,氣溫每增加華氏一度,就會讓飛球多飛約10公分。換言之,飛球氣溫攝氏35度的環境,會比25度的地方,多飛16.5英尺(約五公尺)的距離。五公尺乍聽之下在幅員遼闊的棒球場好像不大,但其實往往能決定一顆飛球會越牆形成全壘打、還是於全壘打牆前落下遭到接殺的巨大差別。
而事實上休士頓前兩戰全壘打沒少多少,3場下來全壘打也有11支跟G1,2ㄧ樣多,充其量只能說當時LA 溼度非常低,造就球可以飛得較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