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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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領過
就拿非自願離職單去就業中心報到
可以領6個月(6成薪水).年齡大可以領9個月,加中有小孩還可以多領一點
如果馬上找到工作就是,就業獎金第3個月起,開始發6個月(當初投保的5成薪水)
中間也可以去報職訓訓練,除了學技能還可以拿生活費
1.媒合有問題就不要做,所以盡量找一些不可能錄取你的工作
2.當你工作後有空窗期,不合適工作內容,2週內快離職(那就重新計算)
3.滿兩週後離職,你就失去領救濟金資格
當領完6個月後
須工作投保滿1年後(才可領3個月)2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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