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ya0091
看不太懂
是說新工作要有保勞保(這不是本來就該有的嗎?)
還是說中間失業期間也要續保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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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令新工作到職日當天就已經入勞保
除非公司違法,也就是把新進員工當成黑戶這樣。
有些公司到職日的幾天之內會要求一些個人資料,或是當天就要,就是怕違法出問題。
大叔自己在兩年前就領過,那時前公司收了,一百多人被資遣...
總之,失業補助是拿你的勞保所保的保險,讓保險公司發錢給你,因為是你自己的保險,所以這是你的權益。
至於要不要全領,找工作這種事情有點憑運氣,全領之後也得連續工作一段不短的時間才能再有領這個失業補助的資格。
也是有不少人選擇在這六個月內免費參加職訓局的課程(不但可以免費參加,失業補助同時照領,但是領取日期往後順延,這點要看選擇的課程開課日期。)
趁這段時間失業的時間拿到證照增加一技之長也不錯,機會只會給予有努力的人。
祝找合適的新工作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