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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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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3
只徵求負責舉報的監控人,卻不賦予相對的管理責任,這樣的做法恐怕會造成公報私仇,結黨護航的爭議。

比較容易出現火藥味的討論區,例如七八區,直接設立版主,這樣比較容易管制故意鬧事的小白。
舊 2017-10-17, 04:48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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