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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79
引用:
作者KAO
版主的意思是在台灣不能犯小過~要嘛就大過~殺狗可能判的比殺人還重~虐待動物比強姦還嚴重~百姓被開罰單限期繳納~財團被罰一兩億不用繳~~亂墾山坡地只罰六萬....你知道我知道~我們選的立委都看不到~
不過照你這種說法,應該是說台灣政府很會欺善怕惡,只是剛好沒欺到樓主在意的那塊⋯
舊 2017-10-09, 08:35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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