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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g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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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引用:
作者豆子
說真的 這樣真的沒話講 因為充電寶超標 沒標示等都是不能過的 所以我有一個別人香港買的充電寶,葬送在北京機場....所以只能說 入境隨俗了


其實台灣也有相關規定,只是沒人執行而已
IATA航空協會規定一個人只能帶160Wh的鋰電池上飛機
物品沒標示就不知道你有沒有超標,所以會被沒收
160Wh=一般行動電源32,000mAh
舊 2017-10-02, 04:53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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