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eleport
說個題外話.........曾經在其他論壇看到有人自稱他對陰間陽間轉世輪迴陰律神鬼靈異完全了解-可以回答任何人關於上述的問題-我就問了:為何要有抓交替?人死了不就去閻王那邊投胎或是當孤魂野鬼-如果想投胎自己找閻王就好了-幹嘛還要再害死一個人?閻王不是賞罰惡的嗎?.........後來這篇帖子就沉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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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迦世尊在《大寶積經》中開示:【閻羅常告彼罪人,無有少罪我能加,汝自作罪今自來,業報自招無代者。】(《大寶積經》卷96)
眾生之所以下墮到地獄中,受到極為悲慘的苦痛,都是因為自己過去造作了極為重大的惡業;閻王也不過就是統計這個下墮地獄的罪人一生所造惡業重輕多寡,依著因果律則,判定他所該受的懲罰;一切都是自己行為招感的業報,沒有人能故意入罪於他,也沒有人能代他受罪;這就是佛教所主張的法界必然的業報法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