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ohopa
我沒說有優勢...所以我都會讓後方20m內的機車走完才彎出來...只是這些騎車的完全沒考慮到如果開車的不讓呢?
因為我已經閃燈,而且切一點車頭出來了,機車知道我這台車準備要出來了...但很多還是貼很近飆過去...這真的是完全把命交給別人來掌握... 這些機車只能期待要出來的車輛都會禮讓..但不是每個台灣人都會這樣讓的!
不論是開車還是騎車,車主主動式的安全觀念才是保命的要點..就像開車在高速公路上,我不會去並排在大貨車或開在大車前面..我基本上一定會避開...就是怕萬一對方車子有問題,或是開車不讓小車的...自己的安危掌握在別人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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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多禮讓比較能確保安全
但要有路權的人禮讓沒路權的本就不容易,
很多人沒路權都不想讓了.....
而且在下還滿常遇過讓路邊車輛先轉出來,結果他搞了老半天
另一種常遇見的是路邊車輛切出用蠶食鯨吞的方式,
一點一點的慢慢切,吃定後車不會直接撞上來,
但實際上在切的過程已經阻礙到直行車通行。
個人覺得先要求沒路權的人優先禮讓是較合情理的做法,
畢竟行進時遇到侵犯路權的情況很多,常常讓也讓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