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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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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我癡人說夢話
我認為都更後,不應該以權狀坪數還給原住戶。
而是室內實際坪數。
也就是,我如果給出去的房子室內有30坪,新的房子室內也應該是30坪。
這樣反對的人比較不會那麼多。
這點應該由政府直接規定。
而不是讓建商跟住戶談條件。
舊 2017-09-19, 04:46 PM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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