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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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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引用:
作者Kiki Yeh
我查了一下,自辦都更成功的個案更少耶。




謝謝您的意見,這確實是一個問題,只是不給建商一點利潤,也難以吸引建商介入不是嗎?無利可圖的事應該是沒有商人會做才對。所以我才會想若都更案一律以專案辦理,因容積獎勵有多出的坪數直接送給原住戶,不用額外付費,但日後他們要轉售,就只能以原本舊屋登記的空間大小來計價,這樣就不會有心人以這些前後的差價到處獅子大開口,延緩都更進行,當然我也知道也實際上做起來是有其困難就是了.....

都更的目的主要是安全考量,拆掉舊的危險建物,全面改成新的,安全的房子,用以確保人民住的安全,住在老舊社區的人就算不在意,但他們實際上還是影響到周邊其他住戶住的安全,所以列入危樓的案子政府該強勢介入,可惜現在都是卡在潛在利益,建商想賺,舊住戶也想賺,大家都貪才變成這樣吧....



頂加不是違建嗎?應該要推動屬於頂樓加蓋的空間要一併...

想法太天真了,坪數只是數字遊戲,假設每坪40萬,本來我30坪賣1200,
現在只准當20坪賣,那我就每坪賣60萬,總價還是1200啊!

搞到後來不就要限定售價只能800萬?
舊 2017-09-18, 01:50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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