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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cko-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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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49
引用:
作者lichai
如果20坪,可以選擇賣掉權利拿1600萬啊…
為何非得堅持又要住大樓,然後又不想花錢。

南機場附近,20坪實坪公寓,1000萬內應該不難買吧…
這樣你們一方面仍有一間20坪的房子,然後手上多出600萬的現金。

怎麼樣都比現在住在20坪的舊房子,然後手上沒半毛錢好很多吧!


想太多了:
1.沒有任何一個建商願意付80萬/坪收購妳目前居住的公寓,頂多就是以行情價收購,那我不就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

2.假設40萬/坪,我賣你建商800萬,然後再去附近買另一戶800萬的公寓,我吃飽撐著嗎? 更別提邏輯根本不通,我賣掉要被都更的房子,然後去買可能要被都更的房子,我興趣又不是搬家 !
舊 2017-09-18, 12:11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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