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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回來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660
引用:
作者Nicole1120
詹姐的行為我沒好感,但也沒什麼好批評的.
只是對'體育署另外還已付給詹家200萬的培訓費用', 結果棄賽很看不過去.
體育署要不要去跟詹姐好好的算一算?這件事起底了不少事.
國體法也過了, 希望未來不要因為有關係,關係好就錢多多.



200萬至少還有女雙金牌.

2012倫敦奧運前,詹詠然沒有參賽也能獲得900多萬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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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期待就沒有失望
舊 2017-09-13, 11:08 AM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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