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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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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norlax
前面說了那麼多,這個才是正解。

如果是我是賣家,我錢也不會直接退還給你的,錢如果還給你,明天出現個C說我詐騙,變成我百口莫辯。(這種案例新聞已報導多次,有在網拍的多少已留意此種狀況)

要我錢還你可以,請你到警察局備案,然後大家到分局解決,不然你就是詐騙集團份子無誤。


我拜託你,銀行帳戶名稱是假的啊
如果我是A要騙人那我和C會有同一個銀行帳戶還提供給B嗎?邏輯在哪啊?

我認輸了,最後變再找漏洞證明我是詐騙集團了然後要我證明自己的清白
大家這麼喜歡review受害人就繼續吧,我要睡覺了
舊 2017-09-10, 11:06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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