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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sun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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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3
台南地檢署今天上午公開說明,補教名師陳星(本名陳國星)涉誘**女作家林奕含案不起訴處分的調查過程。新聞稿中提到,林奕含在心理諮商時曾經提到「誘**」、「被強迫」等詞語,但卻又提及「當時很願意滿足對方的慾望」,無法確認是否有違背林女之性自主意願。

"當時很願意滿足對方的慾望",如果這個指的不是性方面相關的,被拿來混在一起就............死者不會回嘴,所以相對不利因素太多。
舊 2017-08-25, 08:53 AM #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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