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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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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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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你說的是錯的。

3. 停車停遠一點走三分鐘到便利商店就不會妨礙到交通,卻選擇停在路口妨礙交通

電影院對面過一個馬路走不到一分鐘的地方有稀稀疏疏至少好幾個位子,卻偏偏要停在電影院旁邊的超商前面堆疊。三分鐘?你太看得起臺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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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7-08-16, 05:01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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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