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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太事+大茂黑瓜=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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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4
引用:
作者
FLYFLY3
再次強調,這個主題是,“因為有人檢舉了”,警方不得不去查案。
警方也不見得任何檢舉都會查,應該有一個標準在。
更何況如果是民眾檢舉就一定要處理的話,那就更沒問題了~
因為不同人往往會有差異很大的觀點,
我們認為不重要的小事,就是會有人認為是大事,
也很難阻止他們這樣想。
2017-08-15, 02:55 PM #
66
rainw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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