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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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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yyets
應該是這樣啦~
就檢方跟E站要USER的IP,以辦案為要求,E站就配合
E只是經營網站,沒必要跟檢方/警方反抗,給USER上線IP也沒什麼困難或其它問題

列出這個USER最近上線的數個IP,再連絡ISP要這個IP上網的個資(以辦案為要求)
就很容易比對出是誰了

台灣網站找人真的一點都不困難

看了一下,伊莉的Server不是放在美國嗎?怎麼可能檢方跟他要IP他就給
這樣那些論壇Server放國外的用意不就沒用嗎
舊 2017-08-08, 10:08 AM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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