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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erson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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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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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種事沒有所謂的對錯!!

我舉個自身的例子

我幾年前,接了一個程式設計的案子, 是個PHP + Perl程式的相關設計的案子 ,要負責做
程式的新增與改寫部份的code , 也與DB有關!! 要一手包辦...
這家公司是說,原程式是他們公司寫的,我跟主管要詳細的DB 欄位規格要不到!!
更詭異的是,DB欄位全部用代號當作欄位名稱 ,也就是說要讓後續接手的人猜不透,看不清
DB裡面在做什麼 , 最多只能夠透過資料內容來猜猜看....

如果是原程式設計公司做的事,主管可能會沒有資料給我參考嗎?? 如果非原始設計公司接手
維護 , 主管沒資料就很合理了!!

回到主題

什麼叫做對錯?? 公司主管找你來寫code , 你寫不出來,那就是你錯!!
但如果是公司必須要提供的資料,公司沒有提供,反而是要你找A來提供 , 我先認定
A不是公司的人 , A當然沒有義務提供你資料!! 這時, 何謂對錯 ?? 還搞不清楚嗎??

你直接告訴主管,公司有義務提供資料給你,不然你寫不下去!! 寫不下去是誰的問題 ??

PS: 這就是準備撕破臉,請做好錄音工作當證據,也準備好離職準備,當然不能平白無故離職
因為公司沒有盡義務,你當然也沒必要履行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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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7-08-08, 12:10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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