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發酒瘋竟踢員警下體「很後悔」 醉男罰寫悔過書、罰繳3萬
2017年07月8日 17:51

台北市一名丁姓男子今年3月間,因喝酒在松壽路前和林令男子吵架,出拳打傷對方,被帶回警局時,卻還不停發酒瘋撞牆,一名員警要為他戴安全帽時,還踢中對方下體,被依妨害公務等罪送辦,台北地檢署調查時,要求他寫悔過書,給予緩起訴,並罰繳3萬元給國庫。

丁姓男子因為喝醉酒,3月11日凌晨4時50分和另一名林姓男子發生爭吵,過程****拳毆打對方,造成林眼鏡被打落,嘴角和下肢受傷,決定提告,又因不配合被上銬帶回警局,他卻還在發酒瘋,先是撞牆、不斷扭打掙扎,在員警要替他戴上安全帽時,竟用腳踢中員警下體,被依照妨礙公務、傷害等罪嫌移送。

丁姓男子應訊時坦承犯行,也說非常後悔,北檢考量他已經認罪,而且有悔意,並要求他當庭寫悔過書,再給他一次機會,因此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限是一年,要向公庫繳3萬元...


我說的白話一點: 管他有沒有悔意! 被害者有恨意! 彌補了?!

就都是這樣縱容犯人, 犯罪的代價越來越輕! 被害得越來越扭曲!

然後越多人選擇做加害者! 這幾年社會就是這樣變遷的!
舊 2017-08-06, 07:42 AM #3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5現在在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