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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ow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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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引用:
作者joe2001
當時沒有想那麼多。只是沒想到會遇到。

另外,他還錢,不叫做回報,就只是還錢而已。

您說的第二項方式,蠻不錯的。但就很法律性。靠人性的,就得到了這次的經驗。



沒辦法 人都有惰性 如果本來就很皮的 你沒給她限制 就如同開卷考試不會去事前念書一樣
舊 2017-08-02, 04:39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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