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oe2001
回台期間,我在2017年5月29日傍晚七點半左右,搭乘普悠瑪自強號由台北往桃園,不發售無座位票。
途中車長查票,我附近有一位看起來像學生的男生沒有買座位票,也沒有現金補給車長,車長叫他下一站樹林下車。
他說要到潮州,可不可以到潮州領錢補票,車長堅持不行,必須下一站下車處理。
我當下給他500元的現金,讓他立刻補票。互留電話,以利他還款。
2017/5/29/19:43, 簡訊給他我台灣帳號。他說好,一個禮拜內匯款。當下覺得怪,我幫你,怎麼會要我等一個禮拜,但也沒想太多。
過了一些時日,七月初我再次回台,才想起這件事,聯絡這位先生提醒他匯款,他說不好意思忘了。
2017/7/18/15:22, 簡訊給我,問我收到款項了嗎?我回覆我去查。
隔天查,沒有匯款記錄,電話已關機。這幾天打,電話已經停用。
今天準備發此文前,想說再給最後一次機會,我使用其他號碼撥,通了。
我問他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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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於 您是把這件事情當善事來想 還是當作在施恩來想
前者不需要糾結 做不做在您 還不還其次
後者更不需要糾結 這只是次錯誤的選項 不需要去虐待自己
如果是我要來做第二項 我當場會要求看一下身分證,拍下來,然後把自己的帳號當場給他,要求24小時內匯回,不做就通報
沒有制止力的施恩,等同於考驗一個人的本性,何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