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高中就有教了,無限至少分成兩種:可數無限和不可數無限。
不可數無限 > 可數無限,這可以用很多簡單的方法證明。不是很多人以為「無限就是無限,不能比大小」,這是錯誤觀念,無限是可以比大小的。
以例子來說,整數就是可數無限、小數則是不可數無限。
而「所有可數無限都一樣大;所有不可數無限也都一樣大」。
這導致了一個神奇的結果:自然數、分數也是可數無限。因此自然數的數量 = 整數的數量 = 分數的數量。
不過記憶好一點的網友應該不覺得什麼,因為這高中就有教。
當然不可數無限再上去還是有的,我們可以稱之為「超級不可數無限」,當然,再上去還有「超越超級不可數無限的不可數無限」,我們可稱為「超級不可數無限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