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anjaySinghania
那些文章我都爬過,也就是都找不到答案。
錢,當然可以解決很多事情,這誰都無法否認,
但,那個「沒錢」是站在什麼角度來看,又是怎麼定義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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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這樣覺得啦,所謂的「沒錢」的定義,中華民國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教育的“數學課”,應該要有教過才對(學校若沒教過,那我覺得九年義務教育真的就有檢討的必要了。),然後,滿十八歲之前的家長/監護人,也應該要把“「沒錢」的定義”教會小孩才對,若家長/監護人沒有把“「沒錢」的定義”教給小孩,那麼該家長/監護人“不盡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