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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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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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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snowcloud
別鬧了
網路傳播兒童色情全世界的先進國家都非常忌諱
網路服務商更是對這塊更是超級忌諱
要分享獸交****還是吃屎SM都隨便你,但是公開分享兒童色情就是死刑
這可不是鬧著玩
分享兒童色情可不是DMCA那種程度的規避就能解決的



台灣法官這麼Nice,一定有什麼誤會了

君不見七歲小朋友被人性侵,法官也說是雙方合意的判決?

若這個在美國,會是如何?
 
舊 2017-07-27, 09:04 AM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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