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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Jo Jo Chin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於2017年元旦起全面實施,未來利用兒少做色情表演、拍攝兒少色情物品、下載或散佈兒少色情影片或雇用兒少從事坐檯陪酒等工作都屬對兒童性剝削行為,違法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萬元罰金,未來不僅無法取得職業駕照,也不得再從事教師、保全人員等職業。
為避免行為人性剝削兒少,在行為人部分,除了針對意圖營利而犯罪者加重其刑責外,對於單純持有兒少性 交或猥褻物品第一次被查獲者也新增罰鍰規定,除了原本的2小時以上、10小時以下輔導教育外,也可裁處1萬元以上至1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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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這法條看來樓主是罰個幾萬了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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