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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oBike上我看到台灣人的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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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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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
gmuta
ubike應該只有某些市有地跟捷運用地沒付到,其他地方設點也是要付租金…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13000590-260107
另外,ubike比較像bot的案子,捷安特只是負責營運而已,市府每年有15%的權利金可拿…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2530998
前面幾年有些地免租是因為停車站點從無到有的建置費也是由捷安特先出,所以當時市長才沒收第一次約期間內的租金,30分鐘免費是因為初期為了提升使用的週轉率,所以從空污經費中提出一部份來補貼,名義上跟綠能相關所以也還能接受…
要把obike擺在一起談,除非他一樣先付權利金給政府,不然純私營企業、又佔用國有地,不宜一概而論…
你說到重點了
ubike政府跟民間企業合作
而且設下很多規範
跟竊用國土進行私人營業的obike
這能比嗎?
會把兩者放在一起的不但無腦而且無知
2017-07-24, 08:40 AM #
52
no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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