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D3STYPER
Master Member
 
FD3STYP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噗...............

作生意, 最貴的東西叫做使用地取得,
有店面的行業, 最貴的支出通常是店面租金.

啥OBike鑽法規漏洞(還能核照), 瞎投放亂佔收廢機車格還稱共享?
為啥他會被亂丟?

他的出發點就是要人用到哪丟到哪, 不是嗎?

車也是粗製濫造, 機制也是根本不成熟, 就騙那個900塊而已.

我倒是很想開台小發財去街上收, 通通拿去壓掉當廢鐵.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17-07-23, 11:38 P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D3STYPE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