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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烏龍搞錯車牌 被誣肇逃判刑 苦讀法律 婦洗刷10年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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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引用:
作者
rainwens
前面在下所說的某A不是指本案的婦人,而是另外舉個例子。
是無罪推定原則沒錯......問題在於什麼樣的證據才能定罪
有人被車撞到,只要有人或監視器記下車號及車型就能定罪,
還是要有人或監視器親眼看到當時是那個人開的車才行?
兩方證人相衝突那不是要提出更有力的證據來證明
難道我找3個證人來說人是你殺的,你就要乖乖伏法...
2017-07-14, 05:44 PM #
99
Jo Jo 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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