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WEOOT105
這要看你所謂的"肯定"是由什麼來肯定了
如果行車記錄器或路口監視器拍到事故過程與車子車牌
那證據效力當然會比目擊者說詞還來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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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會有那種沒辦法當證據的肯定,或是事後才有新事證來肯定。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所以只要用不完整的證明就可以判刑嗎?
重點是要找真犯人而不是抓替死鬼
但是警察跟法官好像只是想交差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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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行,但實務上100%充分的證明又不容易存在
有時候我們就變成需要用90%、80%甚至更不明確的證明來決定這個人是否有罪。
引用:
作者goodpig
你的比喻不太恰當
該婦人一審是無罪的,因為有兩位證人提供她的不在場證明
你舉這個例子完全不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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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二審這個不在場證明被推翻了,姑且不論被推翻的合不合理
引用:
作者sclee
你太簡化了
某A有沒有不在場證明,這個才是重點
你舉這個例子是在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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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某A沒有呢?又如果該婦人好死不死沒有不在場證明呢?
兩位證人記了同樣車號卻看錯顏色,該判有罪還是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