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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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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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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oodpig
要是她當時有聘請律師

二審法官根本就沒辦法這麼敷衍了事

正常的律師應該早就申請電信公司的進一步證據

+1

法官就是欺負她不懂,呼弄過去,他的官司才會敗訴

十年反敗為勝除了自己苦讀法律,然後加入人權律師幫忙

否則一般小老百姓怎知被恐龍法官敷衍了事做掉了

一個在菜市場擺攤的婦人怎會懂什麼訊號永和跳中和?

冤獄協會介入幫忙,這個案例還當成是教材

不就證明二審法官是"恐龍判決"
舊 2017-07-14, 02:03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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